倒不是为了那即将到来的分别。
他的老家在河北,可以说从小就是背井离乡,四处闯荡,迄今为止,他待过时间最长的地方就是潇湘。
这里可以说是他的第二故乡,是他失意后寻求安稳的地方。
或许多年后,情场失意,事业失利的他还会再次回到这里,回到这个会一直包容着他的城市。
也许很久,也许很快,也许……他永远都不会回来了。
但他会一直记住这个地方,记住这里还有家小小的酒馆,叫做山海。
“到我了,到我了。”
郑秋秋脱下她的大衣,露出了内搭,是一件纯黑色的高领毛衣。
搭配上紧身的鲨鱼裤,特别有气质。
瘦高窈窕的身姿,让她看起来有些像赵雷乐队里的小号手郜一霏。
只见她缓步走上前去。
“陈默,你先别下来。”
“啊?”
“我不会弹吉他,你给我伴奏。”
郑秋秋无奈的摊了摊手。
“当然,你要是想和我合唱的话,我也是不会介意的。”
“我都行。”
这种场合,玩的就是个氛围,陈默要是拒绝的话,那就是不懂事了。
“好,那我要唱……”
“来一首私奔吧。”
台下的冯超突然插嘴。
郑秋秋一愣:“可是,我想唱的就是私奔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