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里真安静。”没有喧哗,没有人山人海,没有高楼大厦,没有灯红酒绿,对于别人来说,这渔村是要什么没什么,买点东西都不方便,但在安神秀看来,这是个美丽的地方,她喜欢上这了。
“是啊,很安静,可惜,也许它的安静维持不了多久了。”叶传宗眯起眼睛眺望正前方的那座雄山,心里掀起了惊涛骇浪——这山竟与他之前用前字诀所看到的那座大山出奇相似,难怪之前总觉得眼熟,原来那座会让一双金色巨掌震爆的雄峰竟在他家门口。
“你怎么了?”安神秀见心上人表情不对,于是轻声问道。
“啊?哦,没怎么,只是近乡情怯,有点走神而已。”叶传宗很平静的笑了笑,但心绪却久久无法平静。
如果说在回家之前他还抱有一丝侥幸,那么现在,他认清现实了,该发生的终究会发生,该来的终究会来,天劫加上人劫,叶传宗知道,他是躲不过了。
所以,尽管不动声色,但他已经在想办法了——大劫来临前,安神秀必须离开这,走得越远越好,如有必要,他会动用非常规手段。
安大班长觉得心上人怪怪的,可也没太在意,两人手拉手向前走。
在拐过一个弯,走过一座很有年头的拱门,再行至一片甘蔗林的尽头后,一个独门独户的小院出现了。
门前青砖,绿草如茵,家养的小鸭子在院中觅食,一条大黄狗懒懒的趴在门角,它在听见脚步声后抬头,等看清来人后睡意全无,跳起来汪汪汪的大叫,兴奋的顶开门跑了出来。
“死狗你又在吵吵什么?惹火了老娘,晚上炖了你吃肉。”一个手持斧头的老年妇女气呼呼的走了出来。
老妈还是一如既往的彪悍,叶传宗挠挠头的看向了身边的安神秀,又朝她努了努嘴,用神念传音道:喏,那个就是你未来的婆婆。
叶大少他妈看到叶大少自然很高兴,可等她瞧见这货带了一个女孩子回来后却怔了怔,接着将他拉到角落里小声问道:“那什么、这个女娃、怎么回事啊?”
“她都跟您儿子一起来家里过年了,您还能不知道怎么回事?”老妈虽说没读过几天书,但向来精于世故,这么明显的事,叶传宗不信她看不出来。
老娘惊讶的张大了嘴,很是不可思议的问道:“你在学校里找了女朋友?不是吧,那女娃跟仙女似的,她能看得上你?”
叶家是什么条件,儿子有什么问题,柳三姐最清楚不过了,虽说在天下当妈-的心里,自己所生的儿子必定都是最好最出色的,可同时吧,柳三姐不得不承认,正常来说,世上没有哪个女人会喜欢她的儿子。
原因很简单,叶传宗天生有很严重的心脏病,注定活不过三十岁,这一点整个朝阳镇都知道,所以柳三姐在很多年以前便不再做给儿子娶个正常媳妇的白日梦了,她的打算是,等家里年景好过一点后便送上一笔厚厚的聘金,替他将邻村老王家的傻姑娘娶过来。
药罐子配傻子,这才是门当户对,可现在,儿子竟从学校里带了一个女人回来——这丫头是有病呢还是吃错药了?
叶传宗能想到老妈在想什么,事实上,在让那道左右他命运的天雷击中前,他自己也明白,将来能有个女人肯嫁给他便算不错了,至于四肢健不健全,人傻不傻都不重要,因为他没资本挑挑拣拣。
可如今不一样了,叶大少没敢跟老娘细说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惊天变化,但却点明他的身体已经全好了,而且跟安神秀情投意合。
他本以为这么说了后,老妈肯定会很高兴,可奇怪的是,老妈高兴是高兴,但眉宇间却闪过了一丝愁色。
“您老这是怎么了?”老娘一直怕他找不到老婆,现在他找到了,按理说,她不是该大笑三声吗?可如今怎会是这幅表情?
“那个——”柳三姐支支吾吾了起来,眼睛不时往家里瞟。